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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troduction
权利,表征着行为的正当性;权利的体系化,构筑起一个社会伦理、法律的基础;权利规范、权利实践的历史,提供了社会发展史的一种解释。就是说,权利可视为划定行为界限、构建伦理法律制度、解释历史发展轨迹的一种方法。而在另一方面,权利的概念化、体系化、制度化以及社会后果,又依赖逻辑学、伦理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、经济学、法学等不同知识体系的方法予以阐释或论证、描述或分析。从方法角度,梳理权利概念、制度、实践的历史,虽可能有失宽泛,却也是一种把握权利的思路。 现代国家的形成有两个基点,一是主权,二是权利。在民族国家内部,这两个基点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制度构建方式。前者(国权)通过权力的体系化分解,建立起以“支配-服从”为核心的科层制,后者在权利的类型化基础上,以个人为起点发展出整个社会的横向关系模式。将权利方法引入权力的分解、配置、实施、反馈,发展出了现代宪政、民主、法治和人权。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,继权利本位、人权理想、法治国家的讨论后,被学者宣布“开始迈入权利时代”。权利时代,一要实现在横向关系上的权利界定及其救济,二要完成权利方法对权力机制的塑造,让权力实践除受制于自身逻辑外还受制于权利关系。简要说,要将权利作为达成整个社会秩序的核心方法。这当然离不开权利形成、配置、实践、反馈的具体方法的繁荣。 基于上述考虑,2013年《法学研究》青年公法论坛拟以“作为方法的权利和权利的方法”为主题。论坛拟于10月中下旬在重庆举行,诚邀海内外青年才俊(1969年1月1日后出生)踊跃撰文参加。参会论文可长可短,但需围绕主题展开。《法学研究》将选拔其中的优秀论文予以刊发。论文请于8月20日前发至xiehd@cass.org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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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11

    2013

    Conference Date

  • Oct 11 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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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学研究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