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ll for paper 〔OPEN〕

My submissions

Registration 〔OPEN〕

My tickets

〔CLOSED〕
Introduction

“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”将于2016年10月20日至22日在吉林长春举办。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,吉林省法学会、吉林大学承办,山东大学、辽宁大学、黑龙江大学、内蒙古大学协办。论坛主题为“加强区域法律合作,开创东北亚新未来”。论坛规模约为100人。

为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,促进中日韩合作关系及机制的发展,推动东北亚地区安全与合作,受中国法学会的邀请,商法学研究会拟推荐一位专家参加论坛并就议题二“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”或议题四“金融市场管理法治与区域合作”做发言。

请有意向参加论坛并发言的同志于2016年9月30日前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。

Call for paper

Important date

2016-10-10
Draft paper submission deadline

Submission Topics

征文以“加强区域法律合作,开创东北亚新未来”为主题,围绕“推动东北亚地区的司法协助合作”、“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”、“新安全格局下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”、“金融市场管理法治与区域合作”等东北亚各国共同关注的法律热点、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,为中国与东北亚各国合作提供智力支持。

Guidlines

征文要求

(一)应围绕征文主题,注重文章的针对性、可操作性和实效性,征文形式不限,自行确定具体题目,但要突出问题意识,充分考虑选题价值,强调理论联系实践,提倡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。在同等情况下,属于实证研究的论文优先采用。

(二)文章字数不少于6000字,行文规范,文风严谨,脚注格式参照《中国法学》。本次征文鼓励以未发表的论文投稿。已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,发表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15年1月1日。

(三)请务必于2016年10月10日前,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将文章报送至吉林省法学会研究部。

Submit Comment
Verify Code Change Another
All Comments
Important Date
  • Conference Date

    Oct 20

    2016

    to

    Oct 22

    2016

  • Oct 10 2016

    Draft paper submission deadline

  • Oct 22 2016

    Registration deadline

Sponsored By
山东大学
辽宁大学
黑龙江大学
内蒙古大学
Organized By
吉林省法学会
吉林大学
Supported By
山东大学
辽宁大学
黑龙江大学
内蒙古大学
Contact Information
Previous Conferences